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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港澳海关签署项目合作意向书

发布时间:2007-05-19  

 
 


  泛珠三角9省区去年进出口总额占全国三成六

  国家海关总署与香港海关日前在香港联合举办“泛珠三角商贸通关便利化论坛”,共同发表了《泛珠三角区域海关联合宣言》,将加强泛珠三角区域海关通关合作,提高过关速度,推动内地与港澳无障碍通关。泛珠三角区域内地海关与香港、澳门海关将加

  强行政执法互助,借助先进科技强化海关监管,构建严密高效、快速验放的新型陆路过关模式,将香港海关的“一站式”清关模式与内地跨境、快速通关模式相衔接,善用资源,优势互补,促进区内跨境物流健康发展。

  多层次、宽领域的泛珠三角区域“9+2”合作关系已初步形成

  国家海关总署署长牟新生在“泛珠三角商贸通关便利化论坛”开幕式上发表主题演讲时说,2004年6月,内地9省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合举办了首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开创了区域经济合作的新模式。特别是香港、澳门特区的参与,是泛珠三角区域不同于内地其他区域的独特优势,也是促进泛珠三角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因素。内地9省区和香港、澳门特区已初步形成多层次、宽领域的泛珠三角区域“9+2”合作关系。

  牟新生表示,2006年泛珠三角区域9省区进出口总额达631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2.9%,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35.9%;进出口货运量11.2万亿吨,占全国进出口货运总量的52.1%。2006年香港、澳门与泛珠三角区域内地9省区的进出口总额达到1215亿美元,占内地对港澳贸易总额的72.1%;经香港转运的泛珠三角区域内地9省区进出口货物达2461.1亿美元,占泛珠三角区域内地进出口总额的39%。

  泛珠三角区域内地9省区包括广东、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和云南。

  项目合作促进泛珠三角区域贸易通关便利化

  国家海关总署副署长刘文杰、香港海关关长汤显明和澳门海关关长徐礼恒日前在香港分别代表国家海关总署、香港海关和澳门海关签署“八个项目合作意向书”,以促进泛珠三角区域贸易通关便利化和经济发展。

  据介绍,合作意向书中的八个项目是:扩展X光机查验结果参考互认口岸范围;跨境快速通关项目;互认信誉良好企业通关计划;深澳航线合作项目;内地与澳门海关统一单证项目;建立泛珠三角区域海关联合查缉毒品走私合作机制;建立泛珠三角区域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合作机制;建立泛珠三角区域海关专项业务培训机制。

  泛珠三角区域内地海关和港澳海关一致表示,将遵循“一国两制”方针,本着积极参与、合作共赢、优势互补的原则,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携手落实八个合作项目。

  牟新生表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海关工作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体现,今年是香港回归祖国10周年,加强泛珠三角区域海关合作具有特殊意义。(民营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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