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举行的第三届文化发展战略论坛上,商务部服务贸易司发布了2006年中国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我国文化产品进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去年进出口总额突破百亿元。
为了便于国际比较,统计仅对核心文化产品进行,范围包括文化遗产、印刷品、声像制品、视觉艺术品以及视听媒介等。结果显示,我国文化产品呈现六大特点。
一是文化产品进出口规模继续扩大。2006年进出口总额达103.2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23.3%,为2001年的2.9倍。
二是文化进出口产品以电子游戏机、雕塑品及装饰品、图书等印刷品为主。电子游戏机进出两旺;体现中国特色的雕塑品及装饰品成为出口一大亮点。
三是加工贸易是文化产品出口主要方式,一般贸易则为进口主要方式。2006年,我国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文化产品额占文化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达68.2%;我国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文化产品额占文化产品进口总额的比重为53.7%。
四是外资企业文化产品出口所占比重大。2006年,外资企业文化产品出口额比上年增长26%,达到2001年外资企业文化产品出口额的4.2倍。
五是文化产品进出口集中于美国、欧盟和中国香港三大市场。2006年,我国与美国、欧盟和中国香港的文化产品进出口总额分别为35亿美元、30.5亿美元和22.1亿美元,远超其他国家(地区)。其中,美国为我国文化产品最大的出口市场和进口来源地,欧盟位居其后。
六是东部地区文化产品进出口占比大,广东省和北京市分列出口和进口首位。除广东、北京外,福建、浙江等省文化产品出口,以及山东、上海等省(市)文化产品进口均占有较高份额。2006年,我国东部地区文化产品出口额占我国文化产品出口总额的97.9%。其中广东省出口额在我国文化产品出口总额中所占比重达73.5%。
另据统计,我国文化服务贸易情况发展良好。按国际收支原则统计的2006年我国文化服务进出口总额为26.5亿美元。其中,电影和音像进出口2.6亿美元。广告、宣传服务进出口23.9亿美元。 (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