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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影响江门市 外贸出口增速低于省平均水平

发布时间:2007-08-23  

 
 


  昨日,记者从江门市外经贸信息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1―7月,江门市外贸进出口总值70.4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7%,其中,出口49.5亿美元,增长22.1%;进口20.9亿美元,增长6.5%。全市出口总值均位居全省各地级市第8位,处于中等水平,出口增长速度低于全省26.4%、全国28.6%的平均水平。究其原因,除了受人民币升值、国际上日益繁多的贸易摩擦和技术壁垒等因素制约以外,各种外贸政策的调整则是主要原因。

  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波及江门市

  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自2007年7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这次政策调整共涉及2831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调整的内容主要包括3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取消濒危动物、植物及其制品、皮革等553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二是降低植物油、箱包等2268项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三是将花生果仁、油画、雕饰板等10项商品的出口退税改为出口免税政策。

  据海关统计,在江门关区受到取消出口退税影响的商品包括其他铝合金条、杆、型材及异型材及粒面剖层革(整张革除外)等。另外,此次降低出口退税调整,涉及江门关区的商品量大值高,其中出口值超百万美元的商品有193种,出口值超千万美元的商品有32种,其中摩托车、服装、不锈钢制品、电风扇、水龙头、鞋类、灯具、锁具、卫生纸、塑料制品等商品受到较大影响。

  加工贸易政策有重大调整

  7月23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2007年第44号公告,公布新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纺织纱线、布匹、家具等劳动密集型产业,该公告将于今年8月23日起执行。

  根据公布的《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江门市15%的加工贸易企业将受到影响,涉及的范围包括塑料、纺织、家具、金属等类型的加工贸易企业。因为列入限制类的商品将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管理,将直接导致江门市传统行业经营成本大幅提高,规模小、实力弱、应对能力差的企业将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 (江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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