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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行业协会呼吁拒付码头作业费

发布时间:2007-05-19  

 
 


  四大班轮运价协议组织声明,于5月15日和6月1日向华南四省区(广东、广西、海南、云南)进出口贸易货主增收最高340%的码头作业费(THC)。广东外经贸企业协会近日出台《关于IADA等船运组织拟在中国华南地区大幅提高THC价格的情况通报》,积极应对THC,维护我国进出口货主企业的合法权益。

  据悉,THC是船运公司向货主(出口商)收取的码头接收出口货物、验货等服务手续费。1997年开始在深圳等地收取,之后逐步向全国扩展,到2002年,全国范围的所有港口都设有THC收费项目。

  记者从广东外经贸企业协会了解到,如果这一声明生效,据保守估计,深圳外贸企业一年将增加30多亿元额外物流成本。不但货运贸易企业的利益受影响,我国工业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也将进一步削弱。

  2007年4月28日,交通部宣布处理意见,认定ISAA和IRSA订立的涉及中国港口的协议无效,撤消其订立的自2007年5月15日起在中国华南地区提高THC收费标准的协议。

  广东外经贸企业协会近日出台《关于IADA等船运组织拟在中国华南地区大幅提高THC价格的情况通报》, 希望全省广大进出口厂商、贸易商及货代企业拒付THC,或收集有关船公司强行征收THC的证据,保留追索权。

  广东国际贸易货主协会蔡高声会长在"THC应对策略座谈会"上表示,过去应对THC主要寄望于政府,今后相关协会将更注重发挥企业的作用。他表示,班轮公司在博弈中占上风的重要原因是,班轮公司规模大、数量少,容易协调一致、共同进退;而货主企业数量多、利益分散,难以一致行动。今后必须使广大货主企业统一认识、团结起来,这样才有可能形成与班轮公司相抗衡的力量。(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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