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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十项举措力促机电产品出口

发布时间:2007-05-21  

 
 


  中国广东检验检疫局近日出台十项措施,加大对汽车、摩托车及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投影仪、液晶显示器、液晶电视、手机、电子乐器等广东重点发展出口产品的帮扶力度,进一步促进广东提高出口增长质量和效益,延续广东机电产品出口的辉煌。

  广东是我国主要的机电产品生产出口基地,机电产品年出口量达2000多亿美元,占全省外贸出口总值近七成。为消除诸多不利因素对广东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影响,广东局的十项新举措包括:

  一是积极收集风险信息,对出口机电产品实施动态管理。按高风险产品(企业)、中风险产品(企业)、低风险产品(企业)分类动态管理,对高风险产品(企业)和中风险产品(企业)加强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监控。

  二是切实转变检验监管模式,为出口机电产品生产企业创造便捷公平的运行环境。对非高风险产品(企业)除实行“质量体系监管+过程监管+抽批检验”及“型式试验+过程监管+抽批检验”的检验监管模式外,积极探索其他合格评定方式的检验监管模式。

  三是深化分类管理,扩大出口免验,拓宽出口绿色通道。加快对列入分类管理的二、三类生产企业的升级工作进度,扩大一类管理企业比例,扩大免验产品范围。

  四是推进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的应用,通过宣传、提供咨询、推荐合格生产企业及产品、推荐检测服务等手段,帮助企业突破国外在环保、节能等方面的技术壁垒。

  五是积极主动鼓励出口生产企业获取相关管理体系认证,及进口国的质量、安全、环保、卫生、职业安全等相关产品认证。

  六是优化加工贸易企业及产品的检验监管,对进口原材料采取合格保证的检验监管模式,达到“有效监管,方便进出”的目的。

  七是扶持出口汽车、摩托车等重点商品的健康发展,帮扶重点出口企业如广州本田(中国)汽车有限公司等申报获取一类管理资格。对企业自行研发的高新技术成果的出口,优先考虑采取出口免检、一类管理、自我合格保证等便利措施。

  八是加强面向多元化市场的检验监管,正视国际市场客观存在的机电产品低端市场,如中东、南美、东南亚等地区没有强制性的安全标准,帮助企业巩固该类市场的占有率,加强对出口这类市场的产品的质量定位分析,引导企业生产能满足安全、环保基本要求的初级产品。

  九是完善检测技术服务,为高新技术产品提供EMC、环保和能效等的检测服务,增强对高新技术产品的检测能力。

  十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对产品产地标识、商标等的查验。 (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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