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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 高耗能产品出口关税调整

发布时间:2007-05-25  

 
 


  财政部5月21日宣布,为进一步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增加能源、资源类产品、关键零部件的进口,促进贸易平衡,自6月1日起,我国将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税率。
  此次调整将对142项商品加征出口关税。其中重点是对80多种钢铁产品进一步加征5%至10%的出口关税,这些产品主要包括普碳钢线材、板材、型材以及其他钢材产品。
  同时,为鼓励进口,促进贸易平衡,还将对包括煤炭、软木和燃料油等资源性产品在内的209项进口商品实施较低的暂定税率。此外,对部分涉及百姓生活的日用品实施了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主要包括婴儿食品、厨房炊具、餐具、食品加工机、视力矫正镜片、建筑材料、装饰用陶瓷、家用电器等,其进口暂定税率为6%至17%。
文章来源: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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