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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珠三角出口总额2186亿美元 同比增22%

发布时间:2007-06-13  

 
 


  据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消息:2007年1-4月,泛珠三角区域内地9省区进出口总额达2186.6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1%,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34.4 %;进出口货运量3.39亿吨,占全国45.9 %。泛珠三角区域外贸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泛珠区域内地海关紧密协作,积极打造便捷通关通道

  据广东分署有关负责人介绍,2005年2月,经海关总署批准,广东分署向社会公布了《海关积极参与和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十项措施》,正式启动泛珠三角区域海关合作机制。两年多来,泛珠三角区域内地海关按照海关总署统一部署,在广东分署牵头协调下,依托关长联席例会制度、联络员制度及情况通报制度“三大合作平台”,取得了积极成效。

  在泛珠三角区域海关的共同努力下,“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方式逐步推广,枢纽口岸区域辐射力增强;海铁联运改革进一步完善,以深圳、厦门、湛江等沿海城市辐射成都、南昌、长沙、昆明等内陆地区的快速转关通道初步建立;水运转关业务改革已进入程序开发阶段,并在部分港口开展了试点。

  携手港澳海关,进一步推进贸易通关便利化

  泛珠三角区域海关合作为加快泛珠三角区域内地9省区与港澳之间的经贸合作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动力。2005年以来,内地与香港海关统一的陆运汽车载货清单正式启用;双方参考互认X光机查验结果的口岸延伸至东莞凤岗车场;“深港物流绿色通道”顺利启动。

  目前,来往港澳小型船舶快速通关模式在广东、广西、海南、福建顺利推广,水运物流通关速度全面提高;公路口岸自动核放系统在深圳投入运行后,车辆通过海关通道时间由原来2-3分钟缩短为5秒钟以内;皇岗口岸更实现了24小时通关;澳门货物经深圳海运口岸转运业务准备就绪。

  加强合作战略规划,服务区域外贸大发展

  泛珠三角区域内地海关将继续推动口岸建设,简化通关手续、提高通关效率;同时,进一步加强与港澳海关的执法合作,维护正常的进出口秩序,更好地为外贸发展服务。

  一是深化合作,进一步发挥港澳地区对泛珠三角区域的辐射作用。以2007年泛珠三角“商贸通关便利化论坛”暨“区域海关关长联席例会”内地海关与港澳海关8个重点合作项目的签署和CEPA的全面实施为契机,进一步落实《海关积极参与和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十项措施》,拓宽内地海关与港澳海关的合作渠道,重点推动跨境快速通关模式实质性运作;加强三地海关在查缉毒品、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合作。

  二是整合资源,推动内地与港澳无障碍通关。在泛珠三角区域海关合作框架下,三地海关将在法制和技术层面许可的情况下,更加紧密务实地开展合作,按照国际物流发展的要求,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通关手续,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推动内地与港澳无障碍通关。

  三是开拓创新,不断拓展合作深度和广度。积极探索推进联网申报、电子通关改革,推动特殊监管区域建设,促进保税物流业发展,推动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和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强行李邮递物品监管、风险分析及企业管理、信息化应用技术交流、缉私合作互助等领域的合作。

  四是面向未来,研究制定区域海关合作战略规划。  根据国家“十一五”规划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要求,不断完善泛珠三角区域海关合作机制,为泛珠三角区域海关合作拓展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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