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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新政将实施 穗近26亿美元业务受影响

发布时间:2007-08-18  

 
 


  商务部及海关总署7月23日联手颁布的《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公告44号(下称“44号文”)将从8月23日起正式实施。继出口退税新政7月1日正式实施不到一个月,新一轮出口宏观调整政策的紧接出炉,引起了国内企业尤其是加工贸易型企业的高度关注。

  日前,广州市外经贸局、广州国际经济贸易学会等多个部门为此专门召开第33次法规政策说明会,旨在帮助广大外贸企业释疑解惑,引导企业正确理解和及时应对政策调整,谋求广州对外贸易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此次“44号文”的实施给广州加工贸易行业带来的影响并不小。按2006年广州加工贸易进出口额估算,广州470多家加工贸易企业将受影响,相当于1/10的广州加工贸易出口额受到影响。

  “政策不是要取消加工贸易,而恰恰是为了更好地发展加工贸易,是支持加工贸易更健康更协调发展的战略决策”,广州市外经贸局长肖振宇在会上强调,政策调整在短期内对部分加工贸易企业会产生一些不利影响,尤其是对广州纺织鞋帽、珠宝首饰、皮革、化工、塑料等传统优势产业造成一定冲击,但从长远来看,此次政策调整有利于加工贸易的长远发展,实现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

  肖振宇表示,为推动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在政策调整中把握发展机遇,广州市外经贸局已专门成立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工作小组,并将采取一系列服务措施协助企业“走出困境”,逐步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影响  

  1 470多家加工贸易企业受影响

  据统计,2006年,广州加工贸易实现进出口总额300.02亿美元,增长12.86%,其中出口181.49亿美元,占地区出口总额的56.05%,加工贸易目前仍然是广州最主要的出口方式。

  根据“44号文”内容,新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纺织纱线、布匹、家具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共计1853个十位商品税号,占全部海关商品编码的15%。

  新政对广州纺织鞋帽、珠宝首饰、皮革、化工、塑料等传统优势产业带来了不小的冲击。按2006年广州加工贸易进出口额估算,470多家加工贸易企业受到此次政策调整的影响,有25.87亿美元(不含深加工结转)列入新增限制类目录,占广州加工贸易出口总值的一成多,估算相关企业要增加12.45亿元的保证金负担。

  2 部分企业或转产或停产

  尽管在说明会上,广州市外经贸部门表示出了积极的配合的态度,并许下帮助承诺,但400多家自发前来的加工贸易型企业代表,或多或少都表现出不同程度的担心和迷茫。

  据业内人士分析,四类企业都将受到新政的影响,一是从事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的企业。如果企业要继续经营原来的商品只能转为一般贸易,这意味着增加了关税成本。二是降低出口退税商品的进料加工,退税减少了。三是经营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进口料件要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加大了资金的占压。四是加工贸易准入门槛提高,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

  不过,尽管政策实施在即,企业在会上仍抱着尝试的心态提出了集中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认为台账保证金“实转”将对大多数企业在资金周转方面造成压力,希望政府对保证金实转额度的要求有所放松;另一方面是在内地设厂的港企几乎都是采取OEM模式出口,在自主创新方面比较薄弱,难于立刻转型,希望政府能推迟新政执行的时间,令企业有一定缓冲期来适应。

  对策

  多项措施推动企业转型

  针对国家加工贸易新政,不少业内人士指出,企业要走出困境,只有不断提高产品档次,提升产品质量,形成品牌竞争力,才能在国际市场上站稳脚跟,这也是规避出口风险的最有效办法。

  肖振宇介绍,广州外经贸局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协助企业“走出困境”并逐步实现产业转型。包括通过举办法规政策说明会、走访企业等多种渠道宣讲国家政策,帮助企业趋利避害,及时调整经营方向;同时向商务部反映加工贸易企业在转型中遇到的困难和诉求,并及时与业界开展产业升级转型的信息交流和政策解答;此外,在帮助加工贸易企业开拓内销渠道的同时,还将从物流便利、信息支撑、人才培训、市场开拓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引导企业发展自主品牌等。

  广州市外经贸局加工贸易处处长罗坤明认为,就企业本身而言,在充分利用政策过渡期等短期应对措施之外,还应着眼更长远,实现产业升级;把视线放在产业链上下游的研发、服务等环节,或实现自主品牌。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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